近日,经浙江杭州检察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妨害公务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据报道,马某今年31岁,本科学历,是一名程序员。2018年8月,他入职了杭州一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技术专家,负责平台系统的开发和维护。
2020年1月,马某被公司辞退,因为对公司赔偿金额不满意,马某萌生了报复“老东家”的念头。
马某掌握着公司系统的源代码,包括公司的微信商户号的密钥和数字密码。便利用原公司密钥和数字密码编写了一段能够给自己微信账户转账的代码,并设置成定时运行。
从转账截图可以看到,这段代码每天运行2-3次,每运行一次,原公司账户就会给自己微信转账数百到上千元。就这样,他竟然秘密转账553笔,盗窃原公司21万余元。
今年3月11日,马某被抓获归案,马某自愿认罪认罚,并全数退赔该网络科技公司损失。
检察官认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构成盗窃罪。
转账到自己微信账号 简直我此地无银三百两
窃钩者诛,窃国有资产者诸侯
对财务流程不熟悉只知道写代码。
是啊,还不如偶尔给他账上加几分几块钱,整死公司财务!
引用来自“采菇凉的小毛菇”的评论
窃钩者诛,窃国有资产者诸侯
哈哈,是这样😁
定时转到福利院帐号上,不一定能查到了。
先弄到币圈,然后再折现
微信转账这不是自投罗网吗?都是实名制的。还不如随机给任意账号充钱,代码也要加密 不然会被发现
...我去,这是脑袋咋想的,真程序员?
在瑞士银行开个户 转也许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