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称各行业普遍收集个人信息 严禁泄露

来源: OSCHINA
编辑: oschina
2013-07-22 00:00:00

7月22日消息,在出台实名制的同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其中规定信息服务提供商不得泄露用户姓名、身份证号等,违反者罚最高3万元以及“记入社会信用档案”等,这既针对电信运营商,还包括大量的互联网服务商。

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收集个人信息

目前,泄漏用户信息的事件大量频繁发生。公民个人信息泄露渠道真可谓五花八门,而互联网更成了重灾区。

有调研报告显示,超过60%的被访者遭遇过个人信息被盗用,而且,这一数字仍在增长。国家对于个人信息安全问题不可谓不重视,据不完全统计,涉及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有将近70部。

此前,今年年初,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此次工信部颁布的《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实际上就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法规的具体落实,

工信部的上述文件明确要求保护“电信业务经营者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收集的用户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址、电话号码、账号和密码等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用户的信息以及用户使用服务的时间、地点等信息”。

文件同时规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明确告知用户其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等事项;不得收集提供服务所必需以 外的用户个人信息;在用户终止使用服务后应当停止对用户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并提供注销号码或账号的服务;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 供用户个人信息等”。

代理商有义务保护个人信息

关于代理商经常泄漏个人信息,工信部上述文件明确,按照“谁经营、谁负责”、“谁委托、谁负责”的原则,由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负责对其代理商的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实施管理。

其中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委托他人代理市场销售和技术服务等直接面向用户的服务性工作,涉及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的,应当对代理人的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不得委托不符合《规定》有关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要求的代理人代办相关服务。

目前,各行业普遍存在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情况,相应的信息保护工作也涉及到众多的部门,工信部相关负责人此次明确,"工信部并不负责管理所有的个人信息”。

对于即将开始的电话实名制,由于实施过程中用户担心个人信息会泄密,工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实施实名制过程中将要求电信企业采取各种便利措施,方便广大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确保不影响用户正常开通和使用电话业务。

另外,文件要求电信管理机构对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予以配合,将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违规的行为记入其社会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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