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市第五中级法院对一起著作权纠纷案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医院因按照软件许可协议安装,不构成侵权,不承担侵权责任。磊科公司是涉案软件全部版本的著作权人,公司在官方网站上免费提供该款软件30天全功能试用版下载。
2012年,磊科公司从服务器上监测到,重庆这家医院的网站及服务器上复制并运行了该款软件。
磊科公司认为,医院在经营和管理的网站上擅自复制并使用软件的行为,侵犯了他们的著作权,应当按照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承担侵权的法律责任;医院辩解说,他们服务器上安装的是试用版,磊科公司官方网站上可以免费下载。《许可协议》许可用户可免费评估试用30天。30天后变为个人版,功能上受到限制。
法院查明,软件在试用期内具备软件的全部功能,对最大用户账户数没有限制。试用期之后,转化为个人版,个人版所允许的最大用户账户数为5个。
二审法院认为,磊科公司预先设置的《许可协议》符合《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对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同时具有法律约束力。就30天免费期后的个人版而言,被限制的功能需要通过付费注册才能获得。磊科公司在开发软件时的设置及在《许可协议》中的约定表明,目的是有偿许可所限制的功能,而用户付费的目的是为了获得该软件被限制的功能。
终审判定被告方按照软件协议安装,不构成侵权,无需担责。
引用来自“巴林的狗尾草”的评论
引用来自“铂金小猪”的评论
这个公司不是SB嘛。。。
引用来自“阿昭”的评论
这种企业级的软件过一下自己的服务器太正常了
你用oracle什么都过
别管人家的东西怎么样,黑不黑,你个大医院用了不掏钱,楼上几个还支持的
就是我们广大IT屌丝之所以屌丝的根本原因
大家都用过盗版,我也在用,不过掏得起钱的,还是习惯一下掏掏吧
特别不要支持医院这种超级黑心机构用盗版
引用来自“巴林的狗尾草”的评论
引用来自“铂金小猪”的评论
这个公司不是SB嘛。。。
中国的it企业本来就是新兴产业,有多少个是从老爸那个接手过来的IT公司?
他没有写好协议,那他受到惩罚,但那是我们嘲笑他们和支持医院使用盗版的理由吗?
自己圈里的人都不支持,等以后我们自己创业出了错误,又有谁会来支持和同情我们?
引用来自“阿昭”的评论
这种企业级的软件过一下自己的服务器太正常了
你用oracle什么都过
别管人家的东西怎么样,黑不黑,你个大医院用了不掏钱,楼上几个还支持的
就是我们广大IT屌丝之所以屌丝的根本原因
大家都用过盗版,我也在用,不过掏得起钱的,还是习惯一下掏掏吧
特别不要支持医院这种超级黑心机构用盗版
能帮助自己解决问题软件 能掏得起钱的还是付费吧!
你用oracle什么都过
别管人家的东西怎么样,黑不黑,你个大医院用了不掏钱,楼上几个还支持的
就是我们广大IT屌丝之所以屌丝的根本原因
大家都用过盗版,我也在用,不过掏得起钱的,还是习惯一下掏掏吧
特别不要支持医院这种超级黑心机构用盗版
引用来自“李博文”的评论
引用来自“www_znb_cc”的评论
引用来自“wooo”的评论
,磊科公司从服务器上监测到,
引用来自“www_znb_cc”的评论
引用来自“wooo”的评论
,磊科公司从服务器上监测到,
引用来自“wooo”的评论
,磊科公司从服务器上监测到,
引用来自“巴林的狗尾草”的评论
引用来自“铂金小猪”的评论
这个公司不是SB嘛。。。
引用来自“铂金小猪”的评论
这个公司不是SB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