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与奇虎360这对“冤家”的又一场对决正式对簿公堂。昨日,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诉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不正 当竞争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涉及搜索引擎蜘蛛协议(Robots协议)的法律地位问题,百度向360提出一亿元的索赔。
昨日的庭审上,书记员搬运该案的证据进入法庭,双方提交的证据超过了两万页,装满了一个推车。直至昨日下午近1点,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开庭。
作为“反击”,昨日360对外公布,该公司提出的索赔金额高达4亿的诉百度“强制转跳”一案,已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
争议Robots协议
昨日,法庭要求双方围绕搜索引擎Robots协议,是不是行业应当遵守的惯例展开辩论。百度主张Robots协议应当被无条件遵守,360违反该协议;而360则指责百度公司是在滥用“Robots协议”,设置歧视性条款以达到限制正当竞争的目的,双方各执一词。
公开资料显示,Robots协议就搜索引擎抓取网站内容的范围作了约定,包括网站是否希望被搜索引擎抓取,哪些内容不允许被抓取,网络爬虫据此自觉抓取或者不抓取该网页内容。
在 百度看来,Robots协议是行业通行的规则,其目的是保护网站数据和敏感信息,确保用户信息和隐私不被侵犯,主要靠搜索引擎自觉遵守。百度举例 称,2008年,淘宝通过Robots协议以保护商业信息为由不同程度禁止百度、谷歌等搜索爬虫对其商品信息的抓取,尽管淘宝数据存在巨大商业利益,百度 在技术上也完全具备抓取能力,但百度严格遵守了Robots协议,立即停止了抓取淘宝网内容。
百度方面认为,360搜索在百度Robots文本中还未将360爬虫写入的情况下,违反Robots协议内容,强制对“百度知道”、“百度百科”等百度网站内容进行了非法抓取,违背了国际通行的行业规则,甚至可能导致网民隐私大规模泄露,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但360方面认为,Robots协议并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而是百度利用了Robots协议自设白名单,谷歌、微软必应、雅虎、搜狗、SOSO等搜索引擎均可以抓取这些内容,唯独禁止360搜索抓取,属于打压竞争对手,涉嫌违反《反垄断法》。
360同时称,这些内容页面实际上是由网友提供,根据互联网的通行规则,这些页面的版权属于网友,360搜索索引这些内容页面并不侵犯百度的知识产权,实际上还为百度带来了大量的用户和流量。
对 于Robots协议的争议,业内人士也看法不一,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用一个故事比喻双方关系:“一个客人在酒店住宿时在门上挂了一 块‘请勿打扰’的牌子,但现在有服务员说要给客人提供贴心的服务,强行摘下牌子进入房间。”他表示,如果各方都不遵守这一规范,则对行业发展不利。
但互联网行业资深人士方兴东认为,Robots协议是网站指导爬虫的善意的提示性TXT文件,为爬虫做出提示,并不是法规、不是标准,不存在违反与不违反该协议的问题。
庭外交锋
昨日360方面称,在去年8月“360搜索”上线之前,“百度搜索”在中国搜索引擎服务领域所占市场份额为80%左右;今年7月,短短一年后,“360搜索”所占市场份额就达17.59%,而“百度搜索”的市场份额则下降到64.25%。此案结果影响深远。
业内人士预计,本案的诉讼结果将对中国搜索引擎服务市场的竞争秩序、对搜索引擎技术的发展,乃至所有的中国网民、所有中国互联网用户,在未来可以使用的搜索引擎的服务产生重大的影响。
事实上,这已经是本周内,百度与360的第二次法庭交锋。在百度诉360不正当竞争一案开庭的两天前,百度诉360“插件屏蔽百度广告”案在北京东城法院开庭,该案并未当庭宣判。今年,9月25日,搜狗与360曾互诉对方不正当竞争,并提出千万级别的索赔。
在 法庭外,今年以来,360与百度的交火愈演愈烈。百度以19亿美元收购91无线后,360则很快推出雷电手机搜索与之短兵相接;此后两家公司争相向外界抛 出针对网民搜索权益的保障。今年9月,360手机助手推出一项增强卸载功能,通过一键ROOT技术,能够卸载掉用户手机中难以卸载的自带软件,百度很快发 出声明称360手机助手诱导用户卸载百度地图,侵犯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百度将对360公司依法提起诉讼。
而针对360核心的安全业务方面,百度、腾讯等巨头先后布局,试图打造安全产业链阻击360。
去年9月,百度在牵头成立首个互联网安全联盟时,腾讯、金山、瑞星等安全公司就已站到了一起;一年过去,百度宣布旗下百度杀毒用户数量已经超过千万,该产品也被视作是在竞争对手360推出搜索业务后,百度反制360,在后者核心业务安全领域推出的安全产品。
而近日腾讯旗下部分产品线再次调整。互动娱乐事业群(IEG)旗下的桌面安全产品部被划至移动互联网事业群((MIG);调整之后腾讯移动业务将着重突出安全及浏览器产品,与竞争对手奇虎360的相关产品形成对峙局面。
引用来自“weiwotianyuan”的评论
引用来自“liaosj000”的评论
360是一个流氓公司,不可否认,但360敢挑战任何企业不规范并存在诟病的地方,实乃民之大幸。我看到更多的是每一次事端后互联网规则的不断规范和良性发展。
引用来自“阳光灿烂的日子”的评论
360 , 月光下的舞者。我承认,是360改变了中国软件的格局,而不是百度。
引用来自“qijingq”的评论
引用来自“Raynor1”的评论
哈哈哈哈。。。果断的啊。。把BIAUD打下去。。这个不良的企业。。卖黑药赚黑心钱。。
引用来自“weiwotianyuan”的评论
引用来自“航航”的评论
引用来自“weiwotianyuan”的评论
引用来自“航航”的评论
引用来自“weiwotianyuan”的评论
引用来自“Timco”的评论
robots协议不是法规,存不存在法律问题有待商榷,但是这是互联网搜索行业的底线,自觉遵守的规则。任何违反此协议的行为都是耍流氓,任何理由都是借口。360,闭嘴吧。
同样,《春天里》本属汪峰作品,允许旭日阳刚在春晚演唱,后来停止授权了,那两兄弟还有唱过么?
开放与封闭,界限并不是极端到开放就是最好的。
就现在的大环境看来,起码还没达到你所想的理想水平
引用来自“凝望*爱情”的评论
引用来自“李珍珍”的评论
这次支持360,一定要不能让百度赢了--,。。 虽然360比较流氓,百度更流氓
开什么国际玩笑!
最看不惯的就是360明明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却偏偏一副为了全中国的模样!
引用来自“阳光灿烂的日子”的评论
360 , 月光下的舞者。我承认,是360改变了中国软件的格局,而不是百度。
引用来自“weiwotianyuan”的评论
引用来自“黄昏武士”的评论
引用来自“阳光灿烂的日子”的评论
360 , 月光下的舞者。我承认,是360改变了中国软件的格局,而不是百度。
关键的问题是不是遵守一种共同的游戏规则。360的理由看起来冠冕堂皇,其实不值一提。内容是网民的,但是却提交在百度。而且百度在网民提交内容之前已经有协议,你在上面发布内容,证明你同意协议让百度做这些操作。所以从法理上说,360是无理狡辩的。如果我们为了一个所谓的改变而去改变一种大家都在遵循的规范或者道德的话,那这种所谓的改变不要也罢。如果我们真的同意360这种强词夺理,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去要求李某某或者其他李某某们呢?
引用来自“weiwotianyuan”的评论
如果还有人看这个帖子的话,我引用一下一下的内容
Robots 协议是由荷兰籍网络工程师Martijn Koster于 1994 年首次提出( Martijn Koster 被誉为“ Robots 之父”),并于 1997 年向 IETF 提交申请试图把 Robots 协议作为该组织规范,但被 IETF 拒绝。之后,国际电信联盟( ITU )、 W3C 的规范也同样拒绝采纳 Robots 协议。原因是欧美电信专家担心,由于 Robots 协议包含排斥性条款,搜索巨鳄可能会利用 Robots 协议的条款,迫使某些热门网站与其签署排他性协议,从而将后起竞争者挡在门外,维护垄断。
Martijn Koster自己也曾说过,Robots协议就是一种行业约定俗成,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目标主要是为了规范搜索引擎与提供内容的网站间的内容抓取和引用。
引用来自“HO-HO”的评论
360对别的软件限制很多,自己却更流氓,禁用不掉的服务,手机自启动,插件等;不能对他太依赖,规模再大些,强迫症将更加明显
Robots 协议是由荷兰籍网络工程师Martijn Koster于 1994 年首次提出( Martijn Koster 被誉为“ Robots 之父”),并于 1997 年向 IETF 提交申请试图把 Robots 协议作为该组织规范,但被 IETF 拒绝。之后,国际电信联盟( ITU )、 W3C 的规范也同样拒绝采纳 Robots 协议。原因是欧美电信专家担心,由于 Robots 协议包含排斥性条款,搜索巨鳄可能会利用 Robots 协议的条款,迫使某些热门网站与其签署排他性协议,从而将后起竞争者挡在门外,维护垄断。
Martijn Koster自己也曾说过,Robots协议就是一种行业约定俗成,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目标主要是为了规范搜索引擎与提供内容的网站间的内容抓取和引用。
引用来自“hongtiao”的评论
引用来自“小天”的评论
以前是baidu、腾讯、阿里等垄断,360不过是想取而代之自己垄断,这更可怕。这种毫无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不遵守行业规范的企业的存在就是不合理!!!
某些人总是因为被baidu等压迫久了突然有个跳出来去跟baidu等抗争的就觉得自己终于被代表了,不禁喜极而泣,说白了这就是一种奴性,不过是换一个更变本加厉的压迫你而已。
时代总是在发展,如同诺基亚这样的巨无霸在时隔多年后都会骤然垮台,这说明历史始终在进行选择,优胜劣汰,这是自然界法则,当你的创意和实行足够好肯定可以发展起来,发展不起来只能说明还不够好,你好需要更努力。就像
在MSN的夹缝下QQ发展起来了;
亚马逊、ebay等垄断市场的时候当当、京东、淘宝等发展起来了;
完美时空从一个小工作室成长到现在;
搜狗输入法在微软系统内置输入法、google输入法风靡天下的情况发展到如此大的用户群;
………………
引用来自“小天”的评论
以前是baidu、腾讯、阿里等垄断,360不过是想取而代之自己垄断,这更可怕。这种毫无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不遵守行业规范的企业的存在就是不合理!!!
某些人总是因为被baidu等压迫久了突然有个跳出来去跟baidu等抗争的就觉得自己终于被代表了,不禁喜极而泣,说白了这就是一种奴性,不过是换一个更变本加厉的压迫你而已。
时代总是在发展,如同诺基亚这样的巨无霸在时隔多年后都会骤然垮台,这说明历史始终在进行选择,优胜劣汰,这是自然界法则,当你的创意和实行足够好肯定可以发展起来,发展不起来只能说明还不够好,你好需要更努力。就像
在MSN的夹缝下QQ发展起来了;
亚马逊、ebay等垄断市场的时候当当、京东、淘宝等发展起来了;
完美时空从一个小工作室成长到现在;
搜狗输入法在微软系统内置输入法、google输入法风靡天下的情况发展到如此大的用户群;
………………
某些人总是因为被baidu等压迫久了突然有个跳出来去跟baidu等抗争的就觉得自己终于被代表了,不禁喜极而泣,说白了这就是一种奴性,不过是换一个更变本加厉的压迫你而已。
时代总是在发展,如同诺基亚这样的巨无霸在时隔多年后都会骤然垮台,这说明历史始终在进行选择,优胜劣汰,这是自然界法则,当你的创意和实行足够好肯定可以发展起来,发展不起来只能说明还不够好,你好需要更努力。就像
在MSN的夹缝下QQ发展起来了;
亚马逊、ebay等垄断市场的时候当当、京东、淘宝等发展起来了;
完美时空从一个小工作室成长到现在;
搜狗输入法在微软系统内置输入法、google输入法风靡天下的情况发展到如此大的用户群;
………………
引用来自“weiwotianyuan”的评论
引用来自“航航”的评论
引用来自“weiwotianyuan”的评论
引用来自“航航”的评论
引用来自“weiwotianyuan”的评论
引用来自“Timco”的评论
robots协议不是法规,存不存在法律问题有待商榷,但是这是互联网搜索行业的底线,自觉遵守的规则。任何违反此协议的行为都是耍流氓,任何理由都是借口。360,闭嘴吧。
同样,《春天里》本属汪峰作品,允许旭日阳刚在春晚演唱,后来停止授权了,那两兄弟还有唱过么?
引用来自“xuge”的评论
没有360敢做敢为,你们这帮巨头就永远安逸下去。中国互联网永远都是你们几个垄断。
引用来自“kimoscn”的评论
引用来自“魔神翼”的评论
引用来自“叶知泉”的评论
谷歌还可以搜索百度各种内容。怎么不去告呢。
由于该网站的robots.txt文件存在限制指令,系统无法提供该页面的内容描述 - 了解详情
引用来自“SupNatural”的评论
亮点是osc右下角相关阅读啊。《百度奇虎等签搜索公约:共守 robots 协议》
引用来自“叶知泉”的评论
谷歌还可以搜索百度各种内容。怎么不去告呢。
引用来自“黄昏武士”的评论
引用来自“阳光灿烂的日子”的评论
360 , 月光下的舞者。我承认,是360改变了中国软件的格局,而不是百度。
关键的问题是不是遵守一种共同的游戏规则。360的理由看起来冠冕堂皇,其实不值一提。内容是网民的,但是却提交在百度。而且百度在网民提交内容之前已经有协议,你在上面发布内容,证明你同意协议让百度做这些操作。所以从法理上说,360是无理狡辩的。如果我们为了一个所谓的改变而去改变一种大家都在遵循的规范或者道德的话,那这种所谓的改变不要也罢。如果我们真的同意360这种强词夺理,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去要求李某某或者其他李某某们呢?
引用来自“巴哥”的评论
额。。。国内的互联网都什么德行了。还相互斗。。
百度永远不会超越google。他也就能欺负一个360搜索。
这就好比各种杀毒,各种管家,到后来也都 艰难的选择了停火。
百度又何必呢。。
引用来自“weiwotianyuan”的评论
引用来自“Timco”的评论
引用来自“weiwotianyuan”的评论
引用来自“Timco”的评论
robots协议不是法规,存不存在法律问题有待商榷,但是这是互联网搜索行业的底线,自觉遵守的规则。任何违反此协议的行为都是耍流氓,任何理由都是借口。360,闭嘴吧。
引用来自“weiwotianyuan”的评论
引用来自“航航”的评论
引用来自“weiwotianyuan”的评论
引用来自“Timco”的评论
robots协议不是法规,存不存在法律问题有待商榷,但是这是互联网搜索行业的底线,自觉遵守的规则。任何违反此协议的行为都是耍流氓,任何理由都是借口。360,闭嘴吧。
同样,《春天里》本属汪峰作品,允许旭日阳刚在春晚演唱,后来停止授权了,那两兄弟还有唱过么?
引用来自“攀登”的评论
可以设置为桌面模式的. 一直用 vStart管理常用应用程序. win8.1 还是可以的.
百度永远不会超越google。他也就能欺负一个360搜索。
这就好比各种杀毒,各种管家,到后来也都 艰难的选择了停火。
百度又何必呢。。
百度我就不吐槽了,难道百度遵守了robots协议???骗谁呢???
引用来自“黄昏武士”的评论
引用来自“weiwotianyuan”的评论
引用来自“黄昏武士”的评论
引用来自“阳光灿烂的日子”的评论
360 , 月光下的舞者。我承认,是360改变了中国软件的格局,而不是百度。
关键的问题是不是遵守一种共同的游戏规则。360的理由看起来冠冕堂皇,其实不值一提。内容是网民的,但是却提交在百度。而且百度在网民提交内容之前已经有协议,你在上面发布内容,证明你同意协议让百度做这些操作。所以从法理上说,360是无理狡辩的。如果我们为了一个所谓的改变而去改变一种大家都在遵循的规范或者道德的话,那这种所谓的改变不要也罢。如果我们真的同意360这种强词夺理,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去要求李某某或者其他李某某们呢?
另外,robot协议的尊重最大体现在你遵守其规则。别人不遵守规则不能成为你不遵守规则的接口,这也不是法理所许可的。
1 如果是其他公司新创建的而不是360公司的搜索引擎你是否还会对其禁止爬取百度相关内容?
2 如果百度回答依然会,那么很明显这是百度封锁互联网开发内容的行为了。如果百度回答不会,我就要继续问,那么既然你不会对其他公司新创建的搜索引擎屏蔽,那么360和这些公司的区别是什么?为什么单单不允许360爬取内容?
引用来自“jingdor”的评论
引用来自“再踏”的评论
狗咬狗,一嘴毛
引用来自“航航”的评论
引用来自“weiwotianyuan”的评论
引用来自“Timco”的评论
robots协议不是法规,存不存在法律问题有待商榷,但是这是互联网搜索行业的底线,自觉遵守的规则。任何违反此协议的行为都是耍流氓,任何理由都是借口。360,闭嘴吧。
引用来自“weiwotianyuan”的评论
引用来自“黄昏武士”的评论
引用来自“阳光灿烂的日子”的评论
360 , 月光下的舞者。我承认,是360改变了中国软件的格局,而不是百度。
关键的问题是不是遵守一种共同的游戏规则。360的理由看起来冠冕堂皇,其实不值一提。内容是网民的,但是却提交在百度。而且百度在网民提交内容之前已经有协议,你在上面发布内容,证明你同意协议让百度做这些操作。所以从法理上说,360是无理狡辩的。如果我们为了一个所谓的改变而去改变一种大家都在遵循的规范或者道德的话,那这种所谓的改变不要也罢。如果我们真的同意360这种强词夺理,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去要求李某某或者其他李某某们呢?
另外,robot协议的尊重最大体现在你遵守其规则。别人不遵守规则不能成为你不遵守规则的接口,这也不是法理所许可的。
引用来自“魔神翼”的评论
引用来自“叶知泉”的评论
谷歌还可以搜索百度各种内容。怎么不去告呢。
引用来自“叶知泉”的评论
谷歌还可以搜索百度各种内容。怎么不去告呢。
引用来自“再踏”的评论
狗咬狗,一嘴毛
引用来自“HO-HO”的评论
360对别的软件限制很多,自己却更流氓,禁用不掉的服务,手机自启动,插件等;不能对他太依赖,规模再大些,强迫症将更加明显
引用来自“凝望*爱情”的评论
引用来自“XzhiF”的评论
360 貌似没啥小伙伴一个战线
引用来自“凝望*爱情”的评论
引用来自“weiwotianyuan”的评论
引用来自“chenbilly”的评论
http://www.oschina.net/news/34401/search-engines-sign-convention 360就是只疯狗,不断打架来炒作自己.
引用来自“Timco”的评论
引用来自“weiwotianyuan”的评论
引用来自“Timco”的评论
robots协议不是法规,存不存在法律问题有待商榷,但是这是互联网搜索行业的底线,自觉遵守的规则。任何违反此协议的行为都是耍流氓,任何理由都是借口。360,闭嘴吧。
引用来自“weiwotianyuan”的评论
引用来自“chenbilly”的评论
http://www.oschina.net/news/34401/search-engines-sign-convention 360就是只疯狗,不断打架来炒作自己.
引用来自“weiwotianyuan”的评论
引用来自“chenbilly”的评论
http://www.oschina.net/news/34401/search-engines-sign-convention 360就是只疯狗,不断打架来炒作自己.
引用来自“Raynor1”的评论
哈哈哈哈。。。果断的啊。。把BIAUD打下去。。这个不良的企业。。卖黑药赚黑心钱。。
引用来自“chenbilly”的评论
http://www.oschina.net/news/34401/search-engines-sign-convention 360就是只疯狗,不断打架来炒作自己.
引用来自“李珍珍”的评论
这次支持360,一定要不能让百度赢了--,。。 虽然360比较流氓,百度更流氓
引用来自“黄昏武士”的评论
引用来自“阳光灿烂的日子”的评论
360 , 月光下的舞者。我承认,是360改变了中国软件的格局,而不是百度。
关键的问题是不是遵守一种共同的游戏规则。360的理由看起来冠冕堂皇,其实不值一提。内容是网民的,但是却提交在百度。而且百度在网民提交内容之前已经有协议,你在上面发布内容,证明你同意协议让百度做这些操作。所以从法理上说,360是无理狡辩的。如果我们为了一个所谓的改变而去改变一种大家都在遵循的规范或者道德的话,那这种所谓的改变不要也罢。如果我们真的同意360这种强词夺理,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去要求李某某或者其他李某某们呢?
引用来自“XzhiF”的评论
360 貌似没啥小伙伴一个战线
引用来自“liaosj000”的评论
360是一个流氓公司,不可否认,但360敢挑战任何企业不规范并存在诟病的地方,实乃民之大幸。我看到更多的是每一次事端后互联网规则的不断规范和良性发展。
引用来自“阳光灿烂的日子”的评论
360 , 月光下的舞者。我承认,是360改变了中国软件的格局,而不是百度。
关键的问题是不是遵守一种共同的游戏规则。360的理由看起来冠冕堂皇,其实不值一提。内容是网民的,但是却提交在百度。而且百度在网民提交内容之前已经有协议,你在上面发布内容,证明你同意协议让百度做这些操作。所以从法理上说,360是无理狡辩的。如果我们为了一个所谓的改变而去改变一种大家都在遵循的规范或者道德的话,那这种所谓的改变不要也罢。如果我们真的同意360这种强词夺理,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去要求李某某或者其他李某某们呢?
引用来自“任臻”的评论
百度你技术上屏蔽人家爬虫不就行了,还去打官司。
引用来自“HO-HO”的评论
360对别的软件限制很多,自己却更流氓,禁用不掉的服务,手机自启动,插件等;不能对他太依赖,规模再大些,强迫症将更加明显
引用来自“腾勇”的评论
引用来自“tianso”的评论
都是为了赚钱而开的公司,利益为重,你们还真心悦诚服的愿意当炮手。不用若干年,几年后你们自己会打败你自己现在的说法。只能说不成熟,也就是传说中的“愤怒小青年”
不信就走着看
我的重点是在说愤青!
引用来自“李珍珍”的评论
这次支持360,一定要不能让百度赢了--,。。 虽然360比较流氓,百度更流氓
引用来自“xugang”的评论
总体来说,百度邪恶程度7,360邪恶程度7.5,更甚一筹。
引用来自“叶知泉”的评论
谷歌还可以搜索百度各种内容。怎么不去告呢。
引用来自“tianso”的评论
都是为了赚钱而开的公司,利益为重,你们还真心悦诚服的愿意当炮手。不用若干年,几年后你们自己会打败你自己现在的说法。只能说不成熟,也就是传说中的“愤怒小青年”
不信就走着看
不信就走着看
【百度奇虎等签搜索公约:共守 robots 协议:http://www.oschina.net/news/34401/search-engines-sign-convention】
引用来自“叶知泉”的评论
谷歌还可以搜索百度各种内容。怎么不去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