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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版
2012-10-11 23:38
都不了解日本公司的文化那吧?日本公司的文化就是尽量不解雇员工。这点和美国公司非常不同。
2012-10-11 22:57
目前来看你很难继续现在的工作
2012-10-11 22:42
-_-!!!
2012-10-11 22:38

引用来自“wxpcjrjgcs”的评论

还是董事会的人说话直接

董事会说话当然直接了。他又不对公司管理负责。董事大多数的时候就是一群有钱的猪,你要按着他的意思办,办错了,他还不负责任。
2012-10-11 22:35

引用来自“周凌翔”的评论

很明顯,讓員工人自己走人企業可以避免支付賠償金。其實吧,死撐留下來,等公司強制裁員比較好……

2012-10-11 21:45
晕,干脆点不行嘛
2012-10-11 19:14
。。。。。。跪了!
2012-10-11 18:28

引用来自“独孤小败”的评论

@红薯 这里评论不是好几页呢嘛,怎么不见了?

好吧,刚刚只有一页
2012-10-11 18:27
@红薯 这里评论不是好几页呢嘛,怎么不见了?
2012-10-11 17:53
够磨叽的
2012-10-11 17:32
面谈也是工作的一部分
2012-10-11 16:40
好像逼供!
2012-10-11 16:36

引用来自“笨蛋EGG”的评论

没看懂····好像没有法律规定不能调岗的吧··公司想你走很简单啊··也解雇你,只是把你调职就够了··比如说调去送信啥的··工资降了一大半啥··这样不行的么?!?

自由解雇人其实是 市场自由的一个表现
2012-10-11 16:25
额,一般来说我对这种形式的面谈基本是免疫的,毫无意义,就是拉去谈。要是上班时间,我巴不得有人找我谈半天。
话说日本男人压力大啊,的确不敢失业。
2012-10-11 16:07
最后到底走没走?
2012-10-11 16:04
还是董事会的人说话直接
2012-10-11 16:00
台词不错
2012-10-11 15:46

引用来自“周凌翔”的评论

很明顯,讓員工人自己走人企業可以避免支付賠償金。其實吧,死撐留下來,等公司強制裁員比較好……

+1 除非自己想走,就是不辞职。公司开除了,还要去打官司要钱出来才算完。
2012-10-11 15:37
很明顯,讓員工人自己走人企業可以避免支付賠償金。其實吧,死撐留下來,等公司強制裁員比較好……
2012-10-11 15:36
蛊惑性、指引性、间接逼人性、强制解雇性炒鱿鱼
2012-10-11 15:23
这人是不适合营销。都笨死了,上司谈话也是工作,同样拿工资,你忽悠的他同意了,就没问题。搞营销的要是连这个都应付不了,还看精神科,那还是早点儿离职的好。
2012-10-11 15:19
是真滴吗?
2012-10-11 15:16
很强大~~~
2012-10-11 15:16

引用来自“老范”的评论

这个帖子的中心思想是什么啊?

中心思想就是让你看不出中心思想
2012-10-11 15:16
没看懂
2012-10-11 15:13
真的假的,有人确认吗?
2012-10-11 15:13
需要发票 需另外支付发票递送费
2012-10-11 15:12
看完了,的确挺折腾人,不把人逼成精神病不罢休....
2012-10-11 15:11
这个帖子的中心思想是什么啊?
2012-10-11 15:09
目前来看你很难继续现在的工作。
2012-10-11 1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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