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o对于ddd来说是坏味道,因为它是纯技术层面数据访问内容。使用它,说明程序员放弃了对于业务逻辑领域归属的考量——不应该让业务去找技术归属。repository比dao好一些,它应该存在于聚合根上,如果确实考虑了业务对于数据的操作的封装,它就是好的。如果仍然对于数据库对象各产生一个操作对象,还是仅仅对dao一个重命名,没有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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